长江商报消息 中国公民税号、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或将“三合一”,唯一且终生不变
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结束。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事实上,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已经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的收入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全程参与意见稿修订与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建立,能为未来房地税法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
◎解读
炒股、租房、转账“请提供你的税号”
个人税号,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可谓历史悠久,其使用的频繁程度甚至超过身份证号。随着我国个人税号时代到来,这小小的号码又将会怎样渗透我们的日常生活?
国家将为每个人编制一个具有唯一性的税号,这个税号终身只有一个,也就是说即使有一天姓名更改了,税号也不会改变。
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今年,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有一个“三合一”的号。
“请提供你的税号”,这句话我们将会经常听到,比如每个月缴纳社保费、退休后领取社保费的时候,如果是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就会代为提供;再比如向政府部门登记自己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时候。
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涉及合同、协议都会要求提供个人税号,买卖、租赁房屋中需要提供;炒股票、买保险时需要提供;银行也会在每笔大额转账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账户人的个人税号。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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