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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公布5起欠薪入刑案例

2015-02-10 02:51:1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 (记者 刘迅 通讯员刘臣 宋欣然)昨日,湖北省人社局曝光5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案件都已移送司法机关,最长的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工厂停工老板“玩消失”

2014年1月15日, 15名劳动者向汉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称卡路服饰加工厂老板邵艮山拖欠工资。经查实,邵艮山拖欠劳动者2013年8月—12月工资共计12.19万元。2014年1月,邵艮山将服装加工厂转让后,手机关闭且下落不明。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对其实施网上追逃。2014年3月29日,邵艮山在重庆丰都被警方抓获归案。汉川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邵艮山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包工头拿了工程款拒支付酬劳

2014年1月20日,襄阳市襄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39位农民工投诉,称在襄城区卧龙镇第一中学新建项目打工,包工头黄永忠拖欠工资共计53.39万元。2014年1月该工程竣工验收后,黄永忠领取了全部工程款,但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期间,农民工多次向其讨要工资,他均以各种理由或者直接关闭手机离开住所地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后,黄永忠逾期未改。随后,公安机关立案并对其实施抓捕。襄城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黄永忠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老板被网上“追逃”后自首

2014年1月13日, 25名劳动者投诉武汉金龙拉链厂老板刘金龙以经营不善为由,拖欠2012—2013年的工资共计19.64万元。经查实后,汉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4年1月20日,依法向武汉金龙拉链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刘金龙逾期未改并逃匿,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并对其实施网上追逃。2014年2月25日,刘金龙迫于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鉴于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汉阳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轻判处刘金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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