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有人说,自打有人类那一天开始就有了假冒伪劣。这种说法明显过于夸张,可能是对假冒伪劣的深恶痛绝才出此言。但假冒伪劣古已有之,且同样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个似乎是没有争议的。人们为什么会造假?这个问题似乎很好回答,任性造假的背后都只因一个“利”在作怪。造假虽然难以避免,但却有轻重的区别。有些地方是假货泛滥,有些则是质优价廉。为何有如此区别,这却是一个难以回答的社会问题。
同样是假冒伪劣,假货有,假官也有。二者相同点都是一个字——骗。假货骗钱,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假官骗权,破坏公权力的威望与诚信,有些假官同样会谋财。假如有好事者做个类比,是假货危害大,还是假官危害大?有人说假货图财害命,危害千万人,严重者可夺人性命。假官虽然也会影响千万人,但时间短,容易被识破。也有人会认为假官危害更大,影响政府形象。
古代的假货基本都以掺假为主。例如隋唐,饮酒成风,催生了一大批制造假酒的作坊。假酒怎么做?那时没有工业酒精,只能兑水。隋唐《启颜录》一书中便有记载,“数人人酒肆,味酸且淡,乃共嘲此酒。一人云:‘酒,何处漫行来,腾腾失却酉。’诸人问云:‘此何义?’答云:‘有水在。’”这是隋唐段子手在酒馆里喝着假酒讽刺假酒横行的一个画面。
那么,唐朝没有工商,还没有法律制裁吗?法律当然有,唐朝的商业管理条例——《关市令》中就曾有相关规定:“诸以伪滥之物交易者,没官;短狭不中量者,还主。”简言之,假冒伪劣的没收归公,缺斤短两的,或补齐或退货。但在商家眼里,法律不是挡箭牌,商家很任性,假货依然横行。唐朝官府为何不作为,因为他们或是收受商家贿赂,或是对商家敲诈勒索。总之,法律是弹簧,时弱时强,任由他们自己掌握。
人们熟悉的清朝内阁学士纪晓岚,也算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即使如此,也一样深受假货困扰。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中,就明确记载了多起因购买假货受骗上当的经历。买双鞋,鞋腰是硬纸糊的,鞋底是棉花与布缝制的,下场雨全毁。买块名牌墨,外表是“漆匣黯敝,真旧物也”,满心欢喜买回家才发现,原来是泥做的,只是外表涂层黑漆。买根蜡烛,根本点不着,竟然发现也是泥做的,外表涂着羊脂足以以假乱真。晚上买只烤鸭,居然还是泥做的,外边用纸糊住,染上颜色再涂层油,比全聚德还全聚德。谁让你纪晓岚是铁齿铜牙呢,啃咬硬泥巴烤鸭也许是命中注定的孽缘。
史籍中关于制假贩假的案例很多,但却很少看到不法者被制裁的例子。这说明法律不张的背后则是吏治的废弛,吏治的废弛又滋生了假官的横行,甚至还有冒充皇帝的。清末的武昌就曾发生过震惊中外的冒充光绪皇帝案件。
然而还有一种虚构与半虚构的假官,却是寄托了民间百姓伸张正义的心理诉求。如某些戏曲中虚构的假包公即使如此。发生在乾隆年间山东的一则故事则色彩更明显。兖州城内两个药材铺竞争,一家遵纪守法,生意兴隆,一家常常以次充好,生意冷淡。后者老板勾结县令陷害另一家老板,导致该老板家破人亡。就在真县令休假时,却冒出一个假冒县令,此人与真县令极为相似,完全以假乱真。假县令上来就以翻案为名,duangduang就将行贿的药铺老板给斩了。此事甚至惊动了乾隆,在京城亲自审问此假县令。
原来,该假县令为行侠仗义的武林高手,只为打抱不平。此举让乾隆深受感动,让其将错就错,默许其以自己的假死换取真县令的真死。就这样,赃官真县令被杀,假县令成功转正,就连真县令的夫人都归了这个转为县令的武林大侠。
此故事同时也是假官对制假贩假者的除害,虽是根据民间传说改编而来,有一定虚构成分,但也是一种社会现实的反映。此种假官寄托了人们的某种心理需求,正是对法律不张的鞭挞。用此种好假官治理假货当然不错,但多少年才能遇到一个这样的好假官呢?即使遇到谁又能保证好假官不变色呢?
□陈事美
资深媒体人、文史专栏作家,原《财智领袖》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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