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1500万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日下午,念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请求撤销此前赔偿决定中关于“消除影响、精神抚慰金”等内容,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性媒体上以赔偿义务机关的名义正式发布公告,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
2014年8月22日,8年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释放,12月25日,念斌因二审无罪申请国家赔偿。今年的2015年2月15日,赔偿义务机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念斌获赔113.9万元。
昨日下午,念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念斌的律师公孙雪介绍,此次复议的赔偿请求为:撤销国家赔偿部分决定,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性媒体上以赔偿义务机关的名义正式发布公告,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5321805.84元。
关于1500余万元的申请赔偿总额,公孙雪说:“作为他的代理人我们的责任就是最大限度地为他挽回损失,抚慰他的精神创伤。不管将来福建省高院作出什么样的决定,给付念斌多少赔偿,都不可能填补他所遭受的身体损伤、精神损害还有经济损失。”
(央广)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