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两办印发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让公众知道政府的权力边界
去年年初,国务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权力清单是建立阳光政府的重要步骤,能够让公众知道政府的权力边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说。
权力清单是什么样的?记者打开中央编办官方网站,看到这里列出了60个国务院各部门的权力清单。打开其中的发展改革委,明确标明该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6项,各项目以01001至01026的编码一一列出,每个项目都详细介绍了项目名称、审批类别、审批对象、设定依据等信息,让人一目了然。
“中央政府层面公布权力清单只是第一步。地方各级政府本身承担着大量行政审批事项,加之要接得住、接得好国务院部门下放的权力,实施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才能让简政放权更深入、更有效。”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说。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据了解,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将按照职权法定和市场优先原则,对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凡是市场能够自我调节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不再干预。
“权力清单将推动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说,权力清单实际上也是责任清单。通过权力清单,可以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和部门职能,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说,这有利于消除权力寻租和设租空间,从源头上切除滋生腐败的链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布权力清单作出了相应要求。根据指导意见,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乡镇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的权力清单公布,要与当地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公布相衔接。
“让权力清单落到实处,不仅要挤出那些不合法合规的‘权力’的水分,也要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有的工作如果在基层单位可以办理得更合理高效,上级部门要敢于放权,敢于自我革命。”范柏乃说。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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