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8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约谈十条”)。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约谈十条”旨在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约谈十条”对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按照“约谈十条”规定,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约谈十条”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华社)
◎实施约谈的9种具体情形
1.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
2.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4.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
5.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
6.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7.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
8.年检中问题突出的;
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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