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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

2015-04-30 02:13:0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国办发通知明确规定: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第一次对文件的会签时间提出了时限要求。29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无论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还是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文件,都必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新文件试吃了第一只“螃蟹”

在4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严斥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中央研究了一年多,拿出政策,结果各种手续再走上一年,这不是闹笑话吗?”

在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说:“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在哪个环节有拖着、卡着的现象,一定要就地消除!”他表示:“要坚决打破原来的规矩,不能让文件再在处长、司长那里一层一层地‘画圈’了!”他当场明确了一个文件运转流程“新制度”: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果由部门联合印发,7天内必须下发;如果由国务院印发,没有重大修改意见的7天以内必须下发,需要协调修改的10天之内必须下发。

29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文件:从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李克强总理表态,到4月28日文件出台,用了不到7个工作日的时间。

不能让国务院文件变成“空中楼阁”

针对以往只知文件下发却不知执行效果的情况,《通知》明确规定,各部门要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查,抓紧推动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的决定事项和常务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注意落实,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要及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文件执行到位也有了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这份文件的文字看似简单,但是解决的是政府系统运转过程中具体的、严重影响行政效率的实际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说,无论是文件出台、上网、还是督查,都是围绕着一件事情:抓落实。

正如李克强总理在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所说的:“千万不能让老百姓听到‘一声靴子响’,觉得自己要受惠了,结果等了半天,迟迟听不到‘第二只靴子落下来’,感受不到政策落地!”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国务院出台的文件变成‘空中楼阁’!”(中国青年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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