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叶檀
电商是否应该征税,这是个伪命题,所有的生产经营商业活动都应该一视同仁,线下征税线上免税无法形成公平的商业环境。
早在4月27日,天猫就澄清,所有入驻天猫的商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要求商家必须诚信纳税、主动给用户开具发票等,同时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国税总局从未发布对天猫商家补税的政策或通知,对于有组织的谣言已经报案。
对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电商税与房产税的性质一样,在中国经济结构从生产型转向生产、消费经济并重型的过程中,消费税、资本税等税收只会更加严密,而不会如目前一般只重点关注生产过程税收。现在的问题只有一个,靴子什么时候落地。
中国对电商征税不会引发逃离潮,因为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已紧锣密鼓立法对电商征税,对B2B(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B2C(商对客)征税容易,因为其无法逃避于大经济体之外。2013年3月22日,美国参议院在测试投票中以压倒性优势通过《2013市场公平法案》。2012年,欧洲B2C电子商务的税收同比增长19%,其中61%的税收由英、德、法三个国家贡献。中国B2C按照规定也纳入征税范围,天猫店家是企业,已纳入征税范围,至于缴纳与补缴与线下企业一样,不存在从无到有的质变。
卖家刷单、平台佣金等传统经营模式将受到影响,这未必不是件好事。如果很大一部分赢利不是拿来扩大投资而是用来刷单、炒信、孝敬店小二团队,只是财富的浪费,整肃秩序有利于诚信商家的成长与平台的公平竞争。
目前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卖家之所以选择线上,主要是觉得“营商环境太烂”,成本太高。如果是线下商店,面对的是相对固定区域内的客户,无法彻底避免税收,还有人工成本以及居高不下的房租。假设线上税收与线下一致,那么,线上小商户的优势在于,理论上面对的是所有区域的客户,可以省却部分房租成本、人工成本,以及拥有更灵活的经营方式。假如平台费用比房租成本更高,假如推广费远高于人工成本,假如没有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那么所谓的线上优势就是个靠免税维持的大泡沫,迟早得破。
说白了,线上经商与线下经商二者没有任何区别。线下经营照样有假货,线上经营照样有租金,收税是为了公平的经营环境,是为了建立正确的激励制度,而不是因为收税可以消灭假货,这是两回事。
(作者系知名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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