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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首日武汉立案增一成

2015-05-05 02:20:4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王田甜)以往到法院起诉,需经过一系列审查和等待,但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后,立案门槛和难度将大幅降低。昨日是立案登记制的首个工作日,记者从武汉法院系统了解到,截至下午3时30分,该市共立案435件,立案数量比平时增加一成。

首个案件20分钟立案

昨日,武汉中院第一个完成立案受理的案件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整个立案登记过程仅用20分钟。原告某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代理人向律师介绍,2013年9月,被告武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合同,原告放贷4250万元,期限1年。被告公司法人以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做担保,与原告签订《抵押合同》,该法人、担保人与原告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但贷款到期后,被告无法偿还全部贷款,昨日向律师代表原告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受理过程中,他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自然人保证合同》等申请立案材料,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在法官指导下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在向律师到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后,法院予以登记立案。

“20分钟完成立案,以前想都不敢想。”向律师说,过去代理案件,光递交立案材料通过审查就得7个工作日。“差个材料少个手续,都得一天一天反复往法院跑。”他表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极大程度地降低了立案的门槛。

立案难度将大幅降低

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昨日下午3时30分,武汉市法院共立案435件,其中武汉中院立案174件。所有立案案件中,民事案件242件,行政案件190件,刑事自诉案件3件。与同期武汉市法院日立案数比较,有10%的增长。

该负责人表示,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立案窗口法官说,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立案将由“实质审查”变为“形式审查”,立案难度将大幅降低。例如过去原告到法院告被告,还得提交被告的各种身份信息,这就难倒了不少人。如今,当事人只用将一份诉状提交给法院,一个诉讼就开始了,余下的信息都由法院来调查。

同时法官提醒,“立案登记制”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登记立案。对于案件的审查登记工作,均需严格按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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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登记立案1325件行政案件受理增幅较大

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梁学东)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昨日,湖北省三级法院各类案件共当场登记立案1325件,其中行政案件受理有较大增幅。

昨日下午,全国31个省市级法院通过视频会议,向最高法通报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各省市受理案件及相关情况。湖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志宏介绍,昨日,全省法院共登记立案1325件,其中民事案件977件,行政案件236件,国家赔偿5件,执行案件71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有113件。民事案件受案平稳,行政案件受案增长幅度较大。

武汉法院立案现场。 本报记者 徐楚云 通讯员 王田甜 摄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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