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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乘客拒不安检可移送公安机关

2015-06-05 02:40: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吕作武)嫌地铁人多不想过安检?以后如果乘客拒不安检,可能被移送公安机关。本月10日起,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乘客和地铁运营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乘客不接受安检的,安全检查人员应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车站、乘车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禁止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进行乞讨、卖艺、拾荒、募捐、传教或者发放各类宣传品;禁止损坏站内各种设备;禁止在站内打闹、堵塞通道;禁止携带氢气球等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秩序的,如拒不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新规明确了轨道交通的安全保护区划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在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50米内等重点范围划定安全保护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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