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可为地方每年节省利息支出500亿元,专家称不是中国版QE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10日对外宣布再次下达了第2批10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置换债券)额度。这是继今年3月财政部下达第1批10000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后,中央财政再次出手缓解地方偿债压力。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是指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形成的债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既定政策安排。今年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为此,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财政部要求,第2批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地方政府已经安排其他资金偿还的,可以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其他债务本金;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
解读
地方置换债券四大热点
为何要发行地方置换债券?发行置换债券是中国版“QE”(量化宽松)吗?定向承销方式是“行政摊派”?……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
为何要发行地方置换债券?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说,发行置换债券,有利于保障在建项目融资和资金链不断裂,处理好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还有利于缓解当前地方偿债压力,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
以前,地方政府在融资平台举债模式下,支付的是企业举债成本,政府信用的市场价值未能合理反映,而根据测算,每发行1万亿元置换债券,可为地方每年节省利息支出500亿元左右。
发行置换债券是中国版“QE”吗?
央行有关负责人说,将符合条件的地方债纳入到部分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质押品范围,只意味着地方政府债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金融产品一样,获得了抵押品的资格,并不意味着中央银行将因此开展相对应特定额度的流动性投放。因此,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不能误读为量化宽松。
定向承销方式是“行政摊派”?
根据政策,地方置换债券可以采取公开发行和定向承销发行两种方式。采用定向承销方式的,由地方财政部门与银行等特定债权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有观点认为,这有“行政摊派”之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定向承销发行是市场化的发行方式,有明确地簿记建档发行规则,地方政府和投资者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债券利率水平和认购数量进行协商。
高利率置换低利率让银行“吃亏”?
在此次地方置换债券发行中,有观点认为将高利率贷款置换为低利率贷款,银行是“吃亏”的。对此,专家和市场人士认为,要综合各个因素来看:
经营风险上,地方债由省级政府纳入预算,统筹偿还,其信用明显高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特别是低层级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以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贷款,实际是降低了银行经营风险。
税收上,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是免税的。如扣除免税因素,地方债与贷款之间的利差明显缩小。(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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