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有望不再需要层层审批。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二审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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