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征意见,含危化品、大雾、霾等
包括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运营、大雾、霾等34类突发事件,将分四级向市民发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政府部门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设备等向市民播出预警信息。
记者昨日获悉,由北京市气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开始在北京市质监局官网公开。
突发事件首次分级预警
根据征求意见稿,突发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
预警信息的发布资源包括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设备等。
雾霾妨碍交通纳入突发事件
值得关注的是,“雾霾”则被细化分为了“大雾”和“霾”两个类别。
其中,大雾发出红色预警的情况为:当预计未来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持续;大雾可能或已经对交通运输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机场、主要公路连续封闭48小时以上;大雾可能或已经对重大社会活动造成特别严重影响,无法正常举行,需要取消原计划活动;大雾可能或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或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霾”的预警级别只有橙色和黄色两级。其中,发出较高级别的橙色预警情形为:当预计未来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霾可能或已经对交通运输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机场、主要公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霾可能或已经对重大社会活动造成特别严重影响,无法正常举行,需要改变(易地或者取消部分日程)原计划活动;霾可能或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或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造成严重影响。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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