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还有1.6万辆未淘汰,因激励政策不够等四大原因,进一步淘汰难度加大
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昨日,湖北省环保世纪行第三场记者会召开,省商务厅、公安厅、环保厅、交通厅等部门就汽车尾气治理发布最新数据,今年湖北省应淘汰黄标车58703辆,目前淘汰总数已达年度淘汰计划的72.46%,但激励政策不够等四大问题,使得进一步淘汰黄标车难度加大。
四大问题制约黄标车淘汰
湖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姚俊透露,目前黄标车淘汰的激励政策不够,车主积极性依然不高。目前我省仅武汉、宜昌两市对黄标车车主提前(国家规定的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上)淘汰黄标车进行财政补贴。
禁行力度不够,则是黄标车淘汰面临的第二大难题。姚俊介绍,目前仅武汉、宜昌、荆州、黄石、十堰、随州等6个城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黄标车禁行规定,其余市州都还没有正式颁布黄标车禁行的相关规定。
第三大难题则在于淘汰黄标车的年限。截至8月底,全省共淘汰报废黄标车42600辆,但“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只淘汰了11095辆,还有22728辆黄标车亟待淘汰。尤其是剩下的黄标车,90%以上没有达到法定强制报废年限。
湖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国斌介绍,制度建设的落后也是一大问题。湖北省尚未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或管理办法,缺少有效的法规支撑,导致强制淘汰、不符合国IV或国V的车辆禁止转入等工作难以顺利推进;部门职责分工不明晰,致使效率不高。
争取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管理办法
姚俊透露,今后将在黄标车淘汰、管理方面执行更严格的举措。全面实施第四阶段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不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新机动车(汽、柴油车)全省一律不允许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旧机动车(汽、柴油车)全省一律不允许办理跨市州转移登记;外省、市不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旧机动车(汽、柴油车)一律不允许在我省办理转入登记。
在黄标车淘汰方面,省公安厅对湖北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信息,全部录入全省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依法查处。对发现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黄标车,一律扣留,该检验的检验,该报废的强制报废。省公安厅还将全省所有黄标车信息分发各地,录入各市州城区禁行区域的电子卡口系统中,实行黄标车全省禁行区域内禁行,一旦闯入禁行区域,依法处罚。
李国斌也透露,将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湖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同时,积极申请《湖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早日纳入省立法计划,以奠定我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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