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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获通过

2015-10-14 01:13:2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深改组召开会议,通过5项意见方案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0月13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中央通过的改革方案落地生根,必须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要推出更多便民办税措施

会议强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坚持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的原则,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要推出更多便民办税改革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减轻群众办税负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要把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把优化服务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对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惩处。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分类监管商业类和公益类国企

会议强调,要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

会议指出,基层改革创新一头连着广大基层干部,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政策配套,形成鼓励基层改革创新的合力,最大限度调动地方、基层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针对基层工作特点和难点,推动职能下沉、人员力量下沉,建立与基层改革实际需要相匹配的权责体系。

要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

(新华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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