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27日获悉,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11条开放措施已获得国务院批复。措施包括取消对外商投资飞机维修项目控股和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相关限制,并允许外商在京合资开办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游、港澳游业务等开放措施将尽快细化实施。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等。
为培育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国务院27日印发《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5月5日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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