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明日起执行,每年可为企业减负430亿,一年后允许上浮20%
酝酿已久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出炉。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发出通知,宣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降0.7元/立方米,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11月20日执行。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600多亿立方米测算,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出租车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
通知决定,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通知指出,有关方面要切实做好天然气公开交易工作,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力争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要定期向社会发布交易信息,尽早形成公允的天然气市场价格。
在国家发改委昨日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600多亿立方米测算,每年将直接减轻用气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
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的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则占国内消费总量的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可以更大程度减轻下游行业企业负担。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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