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证监会称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官方网站随后发布消息称,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注册制正式实施前,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注册制实施后,现有在审企业排队顺序不作改变。
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
证监会提出,注册制改革核心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注册制是一种更为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既可以较好解决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又可以规范监管部门职责边界,避免监管部门过度干预。实行注册制改革,必须突出强调事中事后监管。
当前,证监会除了做好注册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外,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做好新股发行审核工作,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注册制实施后,现有在审企业排队顺序不作改变,确保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股票发行融资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之一,是资本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在过去20余年里,我国股票市场为实体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股票发行融资制度也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不同发展阶段。”证监会官网信息称,随着改革深化和市场发展,核准制的缺陷和不足逐步显现,必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以有利于培育和形成市场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利于实现投融资功能平衡协调和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关注
五举措护航注册制改革
全面加强对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虚假的惩罚力度,通过责令回购股份、责令先行赔付等方式,使投资者所受经济损失获得及时补偿;
全面完善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把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落到实处;
切实加大执法协作配合,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刑罚制裁;
推动建立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赔偿制度,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
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坚决清除出市场。(中国政府网、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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