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发改委:企业环境信用制度5年内基本建成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5年内我国基本建成企业环境信用制度,今后环保失信企业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按照《意见》要求,今后各地要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系统。在公共采购、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上,企业环境信息都将成为最重要的奖惩评判标准之一。
凡是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一律被列入“黑名单”,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要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加大监察执法频次。此前,辽宁、上海等地已经试点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辽宁省环监局工作人员王德安介绍,这对于“屡屡犯禁”的企业有所约束:“好多都是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产能,还有一些企业不按时缴纳排污费,实施绿色信贷限制,就是为了督促企业整改。”
《意见》确定,到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全面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
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表示,这将推动环保部门利用法律、经济、信用约束等手段进行监管,提高环保监管效能。(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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