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超市生鲜包装标签新规征意见,包装日期不能代替生产日期
本报讯(记者 胡梦)“超市不能将生鲜肉剁成肉馅出售;果蔬要标明采摘日期;不能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转基因生鲜食品要有明显标注。”近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一则《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规范。
记者昨日走访多家超市发现,尽管肉馅价格普遍比冷鲜肉便宜,但不少消费者并不愿“占便宜”,纷纷表示规定出台后食品安全将更有保障。
《意见》指出,今后生鲜食品需要将生产商的地址、联系方式、产品保质期、贮藏条件等都标示到标签上。而且产地也不能简单写某市,而是要具体到屠宰场地址、果蔬的产地地址、水产品所属的水域地址。而备受关注的转基因生鲜食品,《意见》也要求在标签中要显著标示,做到标注内容位置醒目、颜色鲜明,文字字体不小于标签中其他标注文字。无包装散装食品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在公示牌、玻璃器皿等外面进行严格标注。
在保质期上,《意见》指出将打破传统的按天标注,鼓励超市经营者按小时标注禽肉类等生鲜食品。对于备受关注的进口生鲜食品,意见稿指出,除了要用中文标注食品名称,原产国外,进口商和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时间、保质期等内容都需要一一注明。
记者昨日走访了3家大型超市,发现目前还没有超市按照即将出台的新规进行标示,所有生鲜食品的标示都较为简单,包装盒上只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是普遍现象。
除此以外,不能出售散装肉馅的问题得到不少消费者的理解,昨日在超市采购的市民赵女士表示,肉馅一般都比冷鲜肉便宜一半不止,由于绞成肉馅,肉从哪里来、是哪些部位并不知道,所以这一规定有利于食品安全,而也有超市表示,目前基本都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将买到的冷鲜肉现场绞为肉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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