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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推出“绿色金融债券”

2015-12-23 01:26:5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只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将通过政策倾斜调动市场主体参与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消息称,该行于日前发布2015年39号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

绿色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中国官方今年9月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中国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战略,并提出了发展绿色金融的一系列具体方向。

央行表示,绿色金融债券的推出,为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支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项目创新了筹资渠道,有利于增加绿色信贷特别是中长期绿色信贷的有效供给,是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国际上绿色债券市场是自发形成的,主要靠市场主体和相关自律组织的自律。”央行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说,前述公告采用了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对绿色金融债券从绿色产业项目界定、募集资金投向、存续期间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独立机构评估或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和规范。

针对如何促进绿色金融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该负责人强调,要创新和完善制度安排,形成既有政策引导和激励、又有社会声誉和市场约束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一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把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新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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