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适度举债有利于加快发展,但过量举债无异于饮鸩止渴、后患严重。”“从美国次贷危机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都说明,个别地区、个别领域债务风险控制如果不当的话,就有可能引发系统性的风险。”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发出了当前必须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警示。
针对不少委员提及有的省、地区负债率超过100%,100多个市本级、400多个县级的债务率超过100%问题,陈竺副委员长说,当前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存在一定缺口,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和财政收入增速的放缓,未来是否可能出现一些地方政府事实上的“破产”问题应值得警惕,对这些问题要未雨绸缪提前研究。
吴晓灵委员认为,当前正在推进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只是推迟了存量债务兑付的时间,并没有解决大量地方政府债务的质量问题,还要下大力气寻找化解存量债务的办法。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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