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鄢祖海)为推动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武汉市环保局会同武汉市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联合印发了《武汉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16年起对武汉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据悉,武汉市重点排污单位2015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预计将于2016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布。
《办法》规定,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并采取不同措施,如对于环保不良企业(红牌),除督促企业整改外,暂停审批环保资金补助,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建议银行机构不为其新增贷款或逐步压缩直至退出贷款,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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