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国资委近日就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作出部署。两部委要求,任何企业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不得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公司接收退役士兵。
近日,民政部、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国有企业均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中央企业应带头履行国防义务、社会责任,指导、督促所属企业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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