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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助500万农业人口落户城镇

2016-01-01 03:15:1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出台22条惠农新政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本报讯(记者 刘迅 通讯员 王臻良 曹妤)为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有序推进,记者昨日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新出台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2条举措为农民工办事,到2020年,我省将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75万人,引导约5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意见》明确,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开展“春潮行动”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并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改进培训补贴方式,形成农民工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 初中考上普高、高中考上大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只要有意愿,都能接受职业教育。鼓励各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改扩建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打造公共就业“15分钟服务圈”,发展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开发农家乐、家庭农场等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支持发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在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上,《意见》指出,落实“两金三制一卡”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建立企业征信系统,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支付工资。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农民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并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鼓励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

优秀农民工可在居住地落户

《实施意见》对农民工土地和集体经济权益加以保护。要求做好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让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含租赁)的农民工及配偶、子女有序落户。准予获得劳动模范、市(州)级以上优秀农民工称号者与技师、高级技师在相应辖区居住地落户。今年我省已为农民工办理了70万张居住证,92万农民工从农村迁到城镇落户。

同时,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享有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等基本权利。完善和落实其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等政策外,还首次增加学前教育就近入园。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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