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称,为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我国决定对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按年度执行,数据的核算基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国家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电耗分档和加价标准。各地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阶梯电价实施力度,提高加价标准。(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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