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公车压减率达52.9%,节省开销3400余万元,总体节支率达9.31%超预期
□本报记者 周舜尧
“我们有位副厅长每天都是走路上下班,单程30分钟左右。”
2月1日,湖北省科技厅一位知情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透露,该副厅长坚持步行已有快半年时间。记者还得知,不仅仅是湖北省科技厅,该省直机关住得不远的厅级官员们,大多都选择这样走路上下班。
这个现象始自湖北省的公车改革。
2015年7月24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正式实施“公车改革”,并计划通过两年左右的车改,将全省公车数量削减51%。2015年底,湖北省直机关车改基本完成,取消车辆全部封存停驶,公车压减率达到52.9%。
湖北省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仅省级党政机关车改后,就能节省约3400余万元。
公车数量减半 分四档补贴
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参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机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参加公车改革的人员范围按照驻在地公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根据《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确定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车补分为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科员级及以下四档。补贴标准为厅局级1690元每月,县处级1040元每月,乡科级650元每月,科员及以下450元每月。
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离退休干部用车暂按现行办法提供保障(即不纳入车改),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各级老干局等单位)车辆纳入改革范围。
其中,鼓励省级党政机关厅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以及主要负责人由省级干部担任的单位的常务副职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加车改的,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允许以适当集中的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副秘书长及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可参照省级党政机关厅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有关政策执行。
2015年7月27日,湖北省车改办召开有关公车改革工作培训会议。会上,培训人员介绍,按照该原则,即省“四大家”副秘书长、武汉市“四大家”副职领导、以及市州、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选择参加车改,也可选择保留公务用车,只能两者选其一。
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既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保留的车辆中,机要通信用车编制核定标准为:省直机关每单位核定1辆,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核定1辆。 应急用车编制标准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各核定5辆。其他省级党政机关人员编制100人及以下的单位核定1至2辆,101人至200人的核定2至3辆,201人至300人的核定3至4辆,300人以上的核定4至5辆。
市级“四大家”机关各核定3至5辆,其他市级直属机关原则上每单位1辆,少数任务较重单位2辆。
县级四大家机关各核定3至4辆,少数任务较重县级直属党政机关可核定1辆;各乡镇核定1辆,少数面积大、交通差的边远山区乡镇保留车辆总数不超2辆(仅从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新增车辆)。
省直机关车改完成
2015年10月,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消息,截至9月底,湖北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省直111家单位、14428人参与其中。经过车改,车辆压减率达到52.9%,取消车辆全部封存停驶,涉改单位车补已开始发放。
其中,参与车改的各单位8月就开始封存停驶需要加入车改的车辆,同时整合组建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解决省直机关执法应急用车保障需求。
省机关事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公安厅等部门密切配合,就车改政策制定、节支率测算、涉改人员身份核定、司勤人员安置、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车辆过户等问题,及时进行磋商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制度。
在司勤人员分流安置中,各单位以内部消化为主,分流安置为辅,保障司勤人员合法权益;公车处置中,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公车拍卖信息公开透明。
2015年9月23日、9月30日、10月17日湖北省先后分三批次完成380台取消车辆的公开拍卖工作,拍卖收入2454.1万元,较评估价增值1284.24万元,溢价率达110%,后续将继续分期分批组织拍卖。
同时,湖北省内一些地市也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并启动车改。比如,湖北省随州市宣布该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定于2015年底前完成。改革后,随州全市现有各类1880辆公务用车中,可保留978辆,减少902辆;全市节支率8.56%,超过省规定节支率最低要达到7%的要求。
通过改革,随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改革后,对参改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不少官员步行上下班
实现最大限度节约是湖北公车改革的目标之一。根据《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全省车改后,年总支出明显减少,全省总体节支率达到9.31%,省级党政机关节支率为7.98%,均达到中央要求的整体节支率不得低于7%的目标。
以往公务用车制度产生的费用,一直占各级机关的“三公”经费中大多数。以湖北省环保厅为例,2015年该部门预算的“三公”经费3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费用就达到了212.7万元,占比超61%。在湖北省公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的55个部门中,公务用车费用大多也都超过了“三公”经费总额的50%。
湖北省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度,湖北省直部门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99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数为44139万元。这表示,仅省级党政机关车改后,就能节省约3400余万元。
在湖北省直机关车改基本完成后,长江商报记者走访发现,“步行上下班成厅官首选,租车、网络约车逐渐流行”,省直机关车改,也为湖北政坛送来一股清朗之风。
“我们这一位副厅长每天都是走路上下班,单程30分钟左右。”湖北省科技厅一位公务员告诉长江商报记者,这位副厅长家住武昌水果湖双湖桥附近,离省科技厅1.7公里左右,几乎每天步行上下班。
同时,这名步行上下班的副厅长还经常向单位的年轻公务员宣传步行上下班的好处:“上班走半小时,下班走半小时,一天的运动量就够了。锻炼身体的同时也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如果遭遇下雨等恶劣天气,这位副厅长才选择打的士。
长江商报记者在湖北省科技厅、教育厅、食药监局、科协等省直单位发现,在省直部门,一些住得不远的副厅长们,大多都选择这样搭“11路”走路上下班。湖北省科协一工作人员向长江商报记者透露,目前省科协副职配车全部取消,几名住得近的副主席都是步行上下班。
“我们单位车改完成后,只剩下5台车,其中两台还是保证老干部用车,现在组织大型活动都要靠租车。”湖北省科协一处级干部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原先10多辆车都取消了。
今年9月,湖北省信访局工作人员赴荆州等地进行信访案件的实地督查,乘坐的两辆车就是租来的考斯特。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原本单位有十多辆车,车改后只剩下6辆,但信访工作经常需要上山下乡实地调查,6辆车根本不够用,因此现在单位举办活动或人员出差,大部分也靠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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