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马尔克 段晨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武汉市纪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查处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
2015年11月6日,汉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临时聘用司机程翔,未经领导同意私自驾驶车牌号为鄂A-DH335的值班备勤车辆,外出办私事。汉阳区直机关工委给予该大队大队长胡国华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0月14日,经武汉市城建委原教育培训中心(2016年1月并入武汉市建设学校)副主任兼工会主席毕文亮决定,该中心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在大润发超市购买39张商业预付卡,金额共计1.17万元,并以“食品”的名义分别开具两张发票,一张金额3268.20元,一张金额8431.80元。
武汉市城建委纪检组调查认为,原教育培训中心违规购买并发放商业预付卡,给予毕文亮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原教育培训中心党委书记张炳宇、校长兼纪委书记高汉翔诫勉谈话处理;具体经办人员刘梦松受到问责处理。
2015年12月17日,新洲区辛冲街辛冲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文廷因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导致下午工作时没有妥善处理群众来访。新洲区辛冲街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1月28日,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城管所干部黄蓓违反规定宴请本单位同事参加自己婚礼,收受礼金7900元。黄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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