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商报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
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介绍,2015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法院认真落实65项改革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同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39件,决定赔偿金额2.4亿元。
反腐审结厅局级以上干部134人
周强介绍,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42.6%和4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
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9.9万件,判处罪犯123.2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5%和4%。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各级法院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处罪犯1419人。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彰显党和国家从严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审结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4万件4.9万人,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干部的13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495人。
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案件26.2万件。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9万件。
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各级法院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5446件。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
严惩网络犯罪。各级法院审结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
31527人被特赦
针对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情况,周强介绍,各级法院严谨细致做好特赦案件裁判工作,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做到“不错放一个、不漏赦一个”,彰显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审判监督,各级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制定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建立京津冀司法协作机制。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地法院围绕自贸区建设,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审理涉自贸区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案件6079件。依法保护海洋权益,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我国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同比上升20.3%。妥善审理私募股权投资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审结保险案件10.7万件,更好地服务保险业发展。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各级法院审结破产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1.4万件。
审结民间借贷案标的额8207.5亿元
周强还谈道,为了回应人民群众对借贷安全和公平正义的追求,回应中小微企业正当投资和融资需求,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条件认可企业间接借贷。
根据统计,各级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2万件,标的额8207.5亿元。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2万人。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万件,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审理著作权案件,加强原创作品保护。修改办理专利案件司法解释,加大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审结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1802件,增强市场活力。
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2.8万件
周强介绍,去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2.8万件,其中涉及消费、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案件72.2万件。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万件。湖南、宁夏等地法院与妇联加强联动,浙江省温州市等地法院针对家庭暴力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推广河南等地法院维护农民工权益经验,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30万件。推广河南、安徽、湖北法院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9万件,同比上升18.8%。发布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和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实施办法,各级法院审结涉环保民事案件7.8万件,着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39件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解决“民告官难”问题,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万件,审结1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9.2%和51.8%。依法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回应群众关切,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山西、重庆、贵州、甘肃等地法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保障公正审判。出台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39件,决定赔偿金额2.4亿元。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落实“一案双查”,对575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4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7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0人,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新华社)
依法保护海洋权益,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我国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去年立案侦查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

长江商报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
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曹建明说道,去年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1人。
去年刑事公诉超139万人
曹建明介绍,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3148人,提起公诉1390933人。
其中,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73792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检方也坚持宽严相济,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900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78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92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持续监督各政法机关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下降到6人。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有关机关纠正1093件。
天津港爆炸事故立案侦查25人
促进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实刑并收监执行。
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力度。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天津市交委原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深圳滑坡事故发生后,查办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
腾格里沙漠案查办渎职犯罪4人
曹建明表示,自去年7月起,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检察机关在13个省区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6件。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山东、江苏、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益诉讼12件。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该县认真整改,责令相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整治。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6家化工企业和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40件。
456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办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查办受贿犯罪13210人,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围猎”干部等行贿犯罪8217人。依法办理南充拉票贿选案,对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699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自2014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
严审每份申诉材料避免冤错案
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509件,追加逮捕18196人、追加起诉237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548件、再审检察建议3874件。
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我们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465名违纪违法检察官被查处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防止“灯下黑”。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纪律作风禁令,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公开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对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65人,同比上升15.1%,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
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424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涉嫌受贿案时发现,马勇违法指令“协调”一起命案,有关司法人员及律师权钱交易,帮助开脱罪责,导致重罪轻判。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9名司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华社)
我们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营改增将首涉自然人缴纳增值税
长江商报消息 10位部委主要负责人先后接受记者采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前的“部长通道”前格外热闹,会前会后有10位“掌门人”发声。其中,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表示,营改增方案有望两会后公布。工信部部长苗圩透露,新能源汽车今年产销将比去年增一倍。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营改增方案确保5月1日落地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下达了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总攻令’,税务部门作为主攻部队,一定会奋勇当先、攻坚克难,务求全胜,确保改革5月1日如期落地。”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
王军透露,两会结束后,估计国务院常务会议很快就会审议营改增方案,“审定后我们将配合财政部尽快下发并公开实施方案,制定一系列措施推进改革,以利纳税人遵循。”
他介绍,与以往相比,此次营改增改革涉及数量多,有近1000万户纳税人;时间紧,只有不到两个月的实际准备时间;此外,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还有很多新增纳税人过去基本没接触过增值税,税务部门准备任务艰巨。
“为此,我们已制定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国税地税将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尤其是对接好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王军说。
此外,他表示,税务部门将尽心尽力帮助企业。全面开展培训并全程做好咨询,帮助纳税人熟悉政策,同时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从6月15日延长至6月25日,更好方便纳税人办税,还将在全国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
不能把保险当“提款机”
针对社会关注的“保险牌照审批”问题,保监会主席项俊波13日说,目前到保监会排队申请牌照的公司近200家,表明社会资本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但保险业关系国家金融资源的分配和金融安全,对保险市场准入保监会是比较慎重的。
项俊波介绍,保监会在牌照审批上坚持把握四个原则:
一是企业自身条件要过硬。四个“硬条件”缺一不可——企业要有良好财务报表,主要股东三年连续盈利;要有持续出资能力;股东社会信誉要好;要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二是服务国家战略。向国家重大战略的承接区域倾斜,如“一带一路”战略、自贸区战略等。
三是关注空白区域。如向西藏、青海、甘肃、内蒙等没有法人保险机构地区倾斜,“一个省份可以有一家财险公司、一家寿险公司。”
四是支持专业创新。主要针对专业性很强的创新领域,如科技型保险、航运保险、互联网保险等,加大机构准入力度。
“当前蜂拥而入的社会资本,有一些是跨行业、跨部门流动过来的,对保险市场和行业发展规律有个逐步认识的过程。”项俊波说,寿险公司要盈利一般需要7年—10年,股东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把保险当成“提款机”。
项俊波表示,在社会资本进入保险业问题上,保监会将坚持“保险核心要姓保”,体现保险业“扶危济困、雪中送炭”的宗旨,在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
工信部部长苗圩--
新能源汽车产销预计增一倍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成长期,新能源汽车代表着产业调整的方向,预计今年比去年有一倍以上的增长。
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38万辆,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产品加入市场竞争的行业里,而且国家政策也一直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所以态势会越来越好。”苗圩说。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遇到两个瓶颈。”苗圩认为,一是产品端,要集中攻克以动力电池为代表的产品性能、可靠性、续航里程、寿命等难题;二是应用端,要重视社会充电设施建设等。
苗圩表示,工信部对两个方面都已经做了一些安排,地方政府也有积极作为,可以保证新能源汽车有进一步发展。
文化部部长雒树刚——
建设县级图书馆不得低于800平方米
“贫困地区基础文化设施建设要有最低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县级图书馆不低于800平方米。”文化部部长雒树刚表示。
脱贫攻坚是“十三五”重要任务和目标,文化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
雒树刚表示,为了体现精准文化扶贫,文化部以县为单位制定了文化建设内容,体现因地制宜原则。
“要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资源,为贫困地区群友提供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使群众既创造文化又享受文化。”雒树刚说。
雒树刚表示,我国目前注册的文化志愿组织有7000多个,队伍达到100多万人,还要进一步培养本地文化人才,鼓励文化志愿者到基层贫困地区去。
“通过‘文化扶贫’最终使‘十三五’实现文化小康。”雒树刚说。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限制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说,我们国家的流通成本是比较高的,大概是发达国家的一倍。要下力气降低消费成本,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高虎城表示,我国消费成本在产品成本中的比重前几年是20%,现在是15%到16%之间,而发达国家是8%。在这方面有很多文章可做。要着重加强城市之间共同配送、农产品运输、冷链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
高虎城说,我国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特别是在技术、金融、教育、文化、物流等服务业领域进一步开放,同时积极研究放宽高端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资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造、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高虎城在回答记者有关利用外资的问题时说,去年,我国利用外资结构出现积极变化,共吸引外资1260亿美元,同比增长5.6%,其中70%投向了高端制造和服务业。
“利用外资结构的变化趋势和国内产业转型升级非常同步。”高虎城说。
他表示,扩大利用外资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领域。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布局。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推进,我国中西部和沿边沿江地区已经成为新的开放的前沿,具有很大潜力。
高虎城介绍的数据显示,过去很长一个时期,中西部利用外资的比例偏低。去年占全国利用外资比重只有16%左右,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只有12%。
“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新的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外资进入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准入领域。”高虎城说。
他说,下一步还将在沿边和沿江地区发展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推动沿边和沿江进一步对外开放。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
国企改革首先要确保现有员工利益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说,国企改革首先要确保现有员工利益,因此在改革中要多用兼并重组,少去破产清算。
他介绍,与上世纪90年代末相比,国企已经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呈现出比较好的局面。新的业态、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会创造很多新的机会,来增加就业。
在回应国资委自身改革时,肖亚庆表示,主要解决当前国资委在监管中存在的越位、错位和不到位问题。“国资委的定位要从以管企业为主转变为以管资本为主。”
肖亚庆说:“要做到这一点,我们要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下功夫。”要根据职责定位把国资委管哪些清清楚楚地列出来,让企业知道,也让社会各界知道,并要把已经列出来的责任落实到位。
他说,国资委对企业监管存在太多太细的问题,但在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战略布局符合国家大的需求等方面,还有很多监管工作要做。
“我们的负面清单,就是哪些国资委不能管不该管。”肖亚庆表示,今年将加大力度推进董事会授权试点,真正放权给董事会,让董事会在竞争主体中发挥核心作用。(新华社)
加快制定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
长江商报消息 代表热议“两高”报告——
□本报记者 周舜尧
昨日,湖北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两高”报告)。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就司法体制改革议题,提出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建立统一内设机构制度”等建议和意见。
加快制定配套政策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常委、湖北省主委吕忠梅说,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方面,“两高”报告中都提到了“政策配套不够、解读不够、分类指导不够”的问题。她建议,今年相关部门要加强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吕忠梅说,去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应对已经开展试点的地方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分析,梳理出可以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叫停一些不适于继续作为改革来推动的事项,为下一阶段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指导。
“要更多地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特别是基层检察官、法官的声音。”吕忠梅说,基层的检察官、法官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吸收他们的意见,带动基层检察官、法官的改革积极性。同时,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媒体宣传和政策解读,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支持司法体制改革。
吕忠梅说,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配套政策跟不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来自于司法系统自身,也有的是来源于外部环境。因此,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检察院、法院自身制定配套政策,还需要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理解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为改革提供服务和帮助。
“暂时无法推进的,宁可先放一放。”吕忠梅认为,一些改革措施,不能在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时就强行推行,这样可能导致改革目的无法达成,甚至是“走了弯路”。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辜胜阻也认为,今年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时,要加强配套机制的建设,在“人事、薪酬、组织、财政”等配套政策要跟得上改革的步伐。
建立统一内设机构制度
“去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落实年’、‘推动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说,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制定和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她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加大对司法改革工作的指导力度。
李静说,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改革的难度大、力度大,成效也大。”李静介绍,湖北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通过对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在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上,有两个方面的突出作为。
李静说,过去有些地方法院虽然有些人拥有法官的身份,但实际上在从事行政的工作,湖北通过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让所有法官必须在一线办案,解决了“让法官回归本质,做自己应该做的工作”的问题,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官队伍;另一方面,通过落实法官责任制,让法官承担法官应当承担的职责。
她介绍,司法体制改革前,一些案件的审判结果需要院长、庭长审核把关,裁判文书也是院长、庭长审签,改革后,除了一些特殊的案件,都是由法官或审判长来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有利于建立权责统一的司法体制。
“通过改革建立的这些体制机制更加符合司法工作的基本规律。”李静说,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建立以法官为主体的审判团队、内部机构设置上的改革、审判和检察业务部门的界定”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调研指导,从顶层设计上确定成熟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标准。
“当前,改革已处于爬坡过坎、不断深化的关键阶段。”列席本次人代会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改革工作的统筹推进,从顶层设计、制度固化等角度,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瓶颈。
“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犯罪的智能化、网络化趋势更为明显。”王晋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把“科技强检”工作列为“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电子检务系统建设,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现代化水平。
王晋还建议,希望两高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法官法、检察官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法进程,及时出台有关的人员管理制度、内设机构工作制度,促进司法改革早日收到更大的成效。
服务企业兼并重组与“走出去”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企业在‘走出去’面临的司法问题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童国华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加强对“一带一路”区域的法治问题研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引和帮助。
童国华说,一个企业很难去熟悉和研究“一带一路”涉及区域内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这一问题开展研究,提供相应的规则和条款的指导及查询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帮助。
“我们不仅需要适应规则,还要能够引领和制定规则。”童国华建议,由我国司法机关牵头,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区域内,制定不同行业内的贸易及经济纠纷处理机制,乃至牵头设立国际性的调解、仲裁和纠纷裁决机构。
“五大任务中,去产能是一项非常艰难的任务,其中清理僵尸企业是重点。”童国华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去产能化、清理僵尸企业上制定具体政策,为落实这一任务提供法律保障。
“去产能是今年乃至‘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要经济任务。”李静建议,在“去产能”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大对企业重组、破产案件的指导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办理重组、破产案件的总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法律标准和具体的重组步骤,更好统一司法尺度。
“随着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武汉海事法院的审批案件数量、办案压力在不断增大。”李静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对武汉海事法院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业务指导方面的支持,以便武汉海事法院更好地为所辖区域提供司法服务,推动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
她介绍,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区域跨越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七省市,是全国唯一一家设在内河港口城市的海事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可航水域、港口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以及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等。
代表热议慈善法——
通过第三方平台收支财物
□本报特派记者 周舜尧 郑玮 张齐琪 柯美杰 发自北京
审议、讨论慈善法草案是本次全国两会的重要议题之一。连日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就慈善法草案内容提出了“利用第三方平台收支捐赠的财物”等建议和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分院党委副书记兼义工社党支部书记谭之平建议,对于接受社会捐赠开展慈善活动的慈善组织,民政、银行、法院等部门应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一旦捐赠人发现其捐赠的财物被不当使用,可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向慈善组织追回或令其正当地执行捐赠人的捐赠意愿。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湖北省委副主委王红玲表示,目前,我国社会捐赠的数额已经达到了数千亿元以上,慈善组织数量也很多,制定慈善法,对于规范慈善行为、监管慈善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非常有意义。
王红玲建议,除了出于公开募捐活动和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外,对于单位、学校、街坊邻居等小范围的“熟人圈”内的慈善活动,也应制定一些指导性的规定。她介绍,有机关单位内一位老员工的小孩得了重病,该单位领导干部组织募捐活动,筹集了数十万元,解决了这位员工的困难,这是一件好事。对于这类活动,募捐的范围、如何尊重职工的个人意愿等等细节,希望在慈善法中也能提出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
仙桃市陈场镇福利院里,供养着60多位农村“五保老人”和几名孤儿,每年福利院都能收到一些来自爱心人士在金钱、物资方面的慈善捐赠。
全国人大代表、仙桃市陈场镇福利院副院长罗功英说,对于福利院和其他从事慈善事业的机构、组织而言,接受来自社会的财物捐赠时,确实容易引起一些争议和担忧。为此,她建议,在慈善法草案中,写入“支持从事慈善事业的机构、组织利用第三方平台收支捐赠的财物,并将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钱都是走的‘公家’的账,镇政府的领导干部要帮忙把关和证明。”罗功英表示,陈场镇福利院接受的金钱,都是从镇财政所的账户上收支,并要给捐赠人开具收据,使用时也要列出明细。
同时,罗功英还通过各类网络社交平台,将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情况,通过图片、视频、表格等形式公开,让捐赠人和被捐助人都能充分了解这些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打消大家的疑虑。
罗功英说,自己是全国人大代表,协调政府部门帮助上有其他人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建议有关基层政府部门、居民自治组织应主动帮助辖区内的慈善组织做好财物的接收、监管和信息公开的工作,让社会大众“更加放心的做慈善”。
全国人大代表、天门市委书记柯俊认为,慈善法可以提出对慈善组织、个人的慈善行为作出“免税”等激励措施,但是这些措施一般只能是原则性、指导性的表述,不具备具体操作性,建议要与“企业所得税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衔接,令激励措施更具操作性。
有关基层政府部门、居民自治组织应主动帮助辖区内的慈善组织做好财物的接收、监管和信息公开的工作,让社会大众“更加放心的做慈善”。
——全国人大代表、仙桃市陈场镇福利院副院长罗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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