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黄聪)昨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央财政将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专项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据了解,贴息对象为2014年4月29日国家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成品油质量升级计划》中及以后实施的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将根据项目贷款总额及贷款贴息率确定补助金额。贷款贴息率根据年度预算规模,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申报项目的实际贷款利率低于确定的基准利率,则按实际发生的贷款利率执行。贴息资金采取分年据实贴息的办法,对贴息年度内贷款期限1年以上(含)的贷款,按全年计算贴息;对贴息年度内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贷款,按贷款实际月数计算贴息。贴息年度为2015年至2017年。
财政部介绍,每年年初,申请企业将上一年度贴息补助申请逐级上报至所在地省级能源和财政主管部门,并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等材料。
分析人士认为,环保压力促使我国提前推行油品升级,目前相对低位的油价降低了油品升级所带来的价格提升的消费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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