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2015年湖北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发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6.6%
□本报记者 徐靓丽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发布《2015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下称公告),公告显示,2015年湖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部分水体水质略有下降;全省未出现降水pH均值小于5.6的城市,同比有所好转。
水质梁子湖、斧头湖鄂州水域水质有所下降
2015年,湖北省水环境监测网的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全省59条主要河流的159个监测断面,16个湖泊、12座水库、8个城市内湖进行了监测。
主要河流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比最多,为44.0%。河流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与2014年相比,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其中长江干流、汉江干流、三峡库区干流及支流总体水质均为优,丹江口库区干流及入库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
主要湖泊、水库中,无Ⅰ类水域,Ⅱ类占38.7%,Ⅲ类占35.5%,Ⅳ类占12.8%,Ⅴ类占6.5%,劣Ⅴ类占6.5%。湖库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2014年相比,主要湖库总体水质有所下降。
16个省控湖泊的19个水域中,梁子湖武汉水域、黄盖湖水质为优,长湖荆门水域、网湖水质为重度污染,斧头湖、梁子湖鄂州水域水质有所下降,网湖水质明显下降。主要城市内湖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8个城市内湖中,随州白云湖水质为Ⅲ类,武汉东湖、黄石磁湖为Ⅳ类,武汉东西湖、武汉墨水湖、鄂州洋澜湖为Ⅴ类,武汉沙湖、黄冈遗爱湖为劣Ⅴ类。随州白云湖符合功能区划标准,其余城市内湖水质均超出功能区划标准。
空气省内空气质量神农架最好
根据公告显示,2015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排名,空气质量按相对较好到相对较差排名依次是:神农架、恩施、咸宁、十堰、天门、黄冈、仙桃、潜江、宜昌、孝感、随州、黄石、荆门、鄂州、襄阳、荆州和武汉。
2015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6.6%,其中达到优的天数比例为11.4%,达到良的天数比例为55.2%;全省累计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的天数为252天,占总天数的4.1%;其中重度污染天数241天,占3.9%;严重污染天数11天,占0.2%。
17个重点城市6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按照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评价,PM10神农架达标,其他城市均超标;PM2.5所有17个重点城市均超标;二氧化氮武汉超标0.3倍,其他城市均达标;武汉、鄂州、荆州、黄冈、咸宁和潜江六个城市臭氧超标,其他城市均达标;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17个重点城市均达标。
2015年,湖北省17个重点城市PM10年均浓度值为99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103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3.9%。PM10年平均浓度最高的5个地市依次为:荆门、仙桃、孝感、荆州、襄阳。与2014年相比,上升的4个地市为:孝感、荆门、天门、神农架;下降且降幅较大的5个地市依次为:荆州、宜昌、黄冈、十堰、武汉。
降水武汉和宜昌酸雨状况有所改善
湖北省共有17个重点城市进行了降水监测,共设降水监测点44个。按降水pH均值小于5.6作为酸雨城市评价标准,全省未出现酸雨城市。与2014年相比,武汉和宜昌酸雨状况有所改善。全省降水pH值均值为6.14,与2014年(5.98)相比有所好转。2015年,全省出现酸雨样本的区域为十堰、宜昌南部和鄂东部分地区。
2015年,全省16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5分贝,与2014年相比上升0.9分贝,全省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15年,全省16个城市有效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总数为800个,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8分贝,与2014年相比上升0.5分贝,全省道路交通噪声质量总体稳定。
2014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71.24(该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好。神农架林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最好,指数为81.61,然后依次为恩施州、宜昌市、十堰市、咸宁市;上述5个地区均高于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值,且生态环境状况为优。其余地区生态环境状况均为良,其中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较低的地区分别为天门市、潜江市和仙桃市。
2015年全省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部分点位存在超标,主要超标项目为重金属。全省210个点位的2310个有效数据中,有54个超标数据,占总数的2.3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所占比例分别为2.00%、0.13%、0.17%和0.04%。16个地区中(潜江未进行监测),7个地区的部分点位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属超标:重度污染点位出现在黄冈,中度污染点位集中在黄石,轻度污染点位集中在黄石、黄冈、宜昌、荆门、孝感、恩施和仙桃。武汉、十堰、襄阳、鄂州、荆州、咸宁、随州、天门和神农架等9个地区的所有采样点土壤的综合污染水平均处于尚清洁警戒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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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丁其刚)将严重超标的重金属废水排入沟渠,门窗加工点业主对环保部门的责令整改置之不理,还转移地点继续暗中排放废水。昨日记者获悉,个体门窗加工业主张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被东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是今年湖北省首名因污染环境被追刑责的当事人。
今年2月初,62岁的湖北广水人张某在武汉市东西湖走马岭农场租下场地,开了一个废旧门窗加工点,使用稀硫酸等化学物质对废旧钢窗进行除锈处理,并将除锈的废水直接排入沟渠。经当地环保监测部门检测,排放污水含重金属“六价铬”浓度达57.6MG/L,超过国家标准114倍,于是责令张某整改。然而收到责令整改通知后的张某置之不理,转移至东西湖柏泉农场一处工业园内,继续排放严重超标的废水。
4月初,武汉警方接到环保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对案件开展侦查。4月9日,警方取证核实,张某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遂依法将其刑拘。
据了解,张某是湖北首起追究排放污水严重超标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刑事责任人,其排放的六价铬重金属污水目前已被环保部门妥善处理。
近年来,为有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纷纷成立专门犯罪侦查机构。2013年9月,黄石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挂牌成立;2015年11月,潜江成为省内第二个组建环保警察机构的市州。办案民警介绍,警方将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大力配合下,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坚持深入开展打击环境犯罪,维护环境安全。
与2014年相比,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其中长江干流、汉江干流、三峡库区干流及支流总体水质均为优,丹江口库区干流及入库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
主要城市内湖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8个城市内湖中,随州白云湖水质为Ⅲ类,武汉东湖、黄石磁湖为Ⅳ类,武汉东西湖、武汉墨水湖、鄂州洋澜湖为Ⅴ类,武汉沙湖、黄冈遗爱湖为劣Ⅴ类。
——《2015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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