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近日,南漳县委印发通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17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其中有8个单位被取消有关先进申报和评选资格,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这是南漳县在严肃会议纪律方面实行的一次最严问责。
3月9日,南漳县委召开全县党建工作会议,有少数单位和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经请假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经核实,中国银行南漳支行、工商银行南漳支行、人保公司南漳分公司、湖北银行南漳支行、盐业公司南漳分公司、联通公司南漳分公司等6个垂直单位无人参加会议;县农机化办、水利局2个单位主要领导未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单位副职参加会议;县林业局、民政局、卫计局、招商局、国土局、磷化工管委会、维稳办、信访局、残联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工作外出,但未按规定请假。
南漳县委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中国银行南漳支行等6个未参加会议的垂直单位,取消其参加2016年度精神文明单位的申报和评选资格;责成县农机化办、水利局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取消两单位参加2016年度党建优胜单位的申报和评选资格;对未按有关规定向大会召集人请假的9个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
据介绍,今年来,南漳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2件(次),初核线索91件,立案90件90人,同比增长190%,结案84件处分8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要案20件20人,同比增长11%。同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87起,处分87人,党政纪处分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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