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为提高湖北省内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心城市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集聚发展
□本报记者 周舜尧
将带动万亿社会投资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在4月上旬举行了首次路演。湖北省金融办称,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路演活动将每季一办,搭建常态化对接机制。为此,今年3月底,湖北省政府接连出台了《关于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政府出资管理办法》等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办公用房、落户补贴”等财税支持政策,建设“基金聚集区”,未来五年新增千家股权投资机构,以显著提高湖北省内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将本区域打造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资本和人才洼地。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要素就是人才、资本和项目,湖北省在人才和项目上具有一定的基础,资本方面则需要补齐短板,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是一项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4月15日,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政策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路演将每季一办
3月31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政府出资管理办法》,对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投资原则和投资决策以及收益分配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湖北省级财政出资400亿元发起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引导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若干只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共同构成规模为2000亿元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母基金再通过设立子基金或重大项目直接投资的方式,力争带动约10000亿元的社会投资,支持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办法”规定,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应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促进湖北全省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外部性强,基础性、带动性、战略性特征明显的产业及中小企业创业成长,通过对企业的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方式,打造产业龙头,构建产业链条,培育产业生态,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4月7日,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在武汉市举行首次春季路演,在项目路演环节,基金首批拟落地项目、全省市州对接重点项目分别进行了展示。
此次路演活动中透露,自去年底成立以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已与60余家境内外投资机构进行了合作洽谈,协助农银国际、渤海基金等26家合作机构完成了在湖北的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目前正在推进红杉资本、弘毅投资等机构落地湖北。
同时,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目前已锁定23个基金项目,投资方向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基金总规模达1300亿元。
湖北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路演活动将每季一办,搭建起全国投资机构投资湖北产业、全国产业项目落地湖北的信息交流平台,建立起资金、项目、人才、市场等要素资源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专家建设“基金聚集区”应主打“一主两副”
3月底,湖北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为引领,加强与国家级和境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的合作,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依法依规在湖北省设立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业务管理总部,发起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
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新增股权投资管理机构1000家以上,新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5000亿元以上,其中新增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1000亿元以上。同时,建设基金集聚区,包括支持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资本特区”,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集聚发展,力争在全省形成若干个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
在聚集区内,针对种子期、初创期、扩展期、成熟期及上市后的企业,培育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种不同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着力打造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和适应社会财富管理需要的股权投资基金链条。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说,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要素就是“人、财、物”,分别指人才、资本和项目。湖北省凭借自身科教资源优势,在人才和项目上具有一定的基础,资本方面则需要补齐短板,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是一项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
叶青说,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资本也会根据市场情况,向着人才多、项目多、成本低的地方聚集,形成“洼地效应”。他表示,通过自己在国内考察调研的经验来看,创业创新项目在一线城市找投资,要远好于二线、三线城市。因此,二、三线城市,多由政府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带动社会投资,是一个吸引股权投资机构聚集比较好的方式。
叶青建议,湖北省建设“基金聚集区”应主打“一主两副”的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这三个城市是省内产业发展水平、经济总量位居前三的城市,相应的也具备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潜力。
◎机构更希望政府在配套措施上提供帮助
为实现五年新增1000家股权管理机构,建设基金聚集区的目标,“意见”中也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主要分为财政扶持政策、税收支持政策和人才保障政策。
在财政扶持政策方面,有办公用房补助、落户奖励、投资专项奖励、贡献奖励等类别。比如,对于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市场房价给予1.5%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每年按照房租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为100万元。
在税收支持政策方面,主要在于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的减免,以及其他税收政策。比如,对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在人才培养方面,将优秀基金人才纳入湖北省金融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行专业导师制度,推动股权投资基金高端人才与省内高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专业培训机构等合作。鼓励高校开办股权投资相关课程,支持知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才赴高校讲授相关业务。
想要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还需要满足三项条件,包括要在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湖北省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已获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授权管理部门认可核发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资质(资格),公募基金须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且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天使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制,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下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私募证券基金和公募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真正好的基金,并不依赖政府补贴来盈利,而是要促成一个项目从无到有,做大做强,并通过初期的股权投资在后期享受收益。”一位从深圳来到武汉设立分支机构的天使投资基金负责人告诉长江商报记者,相对于直接补贴而言,更希望政府在配套措施上提供帮助。
这位负责人表示,比如用办公用房补贴,与获得金钱上的补助而言,该机构更看重的是周边的交通、学校等设施是否完善与便利,是否更利于其考察和帮助培育其投资的项目。这方面,建议在城市规划中,在交通、生活便利的地方设置基金产业园区、基金小镇等,形成股权投资机构聚集区。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要素就是“人、财、物”,分别指人才、资本和项目。湖北省凭借自身科教资源优势,在人才和项目上具有一定的基础,资本方面则需要补齐短板,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是一项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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