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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输配电价”改革可为企业减负12亿元

2016-04-27 01:53:0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黄聪 通讯员 沈嘉)湖北进入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4月起大工业电价可综合传导降低1.675分钱/千瓦时。昨日,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预计此项改革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

按照发改委批复湖北输配电价文件精神,省电网第一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总水平为0.2374元/千瓦时,比2015年实际购销差降低0.9分钱/千瓦时。考虑到当前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偏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我省大工业电价可综合传导降低1.675分钱/千瓦时,相关负责人预计此项改革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本次输配电价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本着“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进行,省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输配电价成本监审组的监审结论基础上核减省电网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49.27亿元。

据了解,输配电价制定后,电网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了条件,提升了电力市场整体运行效率,也有利于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在总量上的平衡和结构性优化。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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