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空气优良天数达192天,优良率52.6%
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于海涛)昨日,武汉市环保局公布了《2015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5年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2天,较2014年增加10天;优良率为52.6%,较2014年上升2.7个百分点。
其中,武汉市空气质量达优33天、良159天、轻度污染124天、中度污染30天、重度污染16天、严重污染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4年减少16天。全年173个污染日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有113天,占65.3%;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有44天,占25.4%;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11天,占6.4%。
在水质方面,武汉市11条主要河流(港)的29个监测断面中,10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9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4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4个断面达到V类水质;2个断面劣于V类水质。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的断面有20个,占69.0%,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
开展水质监测的164个湖泊中,2个达到Ⅱ类水质,5个达到Ⅲ类水质,62个达到Ⅳ类水质,58个达到V类水质,37个劣于V类水质。与2014年相比,水质类别为Ⅲ类及以上的湖泊个数增加1个,水质类别为劣V类的湖泊个数减少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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