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中纪委监察部“每周通报”栏目发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涉及湖北省的有4起。
据通报,仙桃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崔世雄,办公室主任伍波涛和办公室副主任、保卫科科长夏雄军违规公款旅游,崔世雄、伍波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夏雄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孝感市高新区桂桥小学采取虚列食堂费用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公款送礼和发放教职工津补贴。校长刘翠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副校长胡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校工会主席程少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校后勤主任徐正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竹根滩监管所副所长杨云朋违规使用公车接送亲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汤岗社区党支部书记许绍华、农经站站长熊运江、妇女主任许国兵、武装部干事汤志国、一组组长汤钟伍、二组组长刘士宏、四组组长许克友,用集体资金支付个人旅游费用,共计2.9万余元,许绍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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