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某券商一份债市研报引起广泛关注,该研报称,5月份到期规模将达到全年最高的4175亿元,债务到期量迎来年内最高峰,大量债券到期对于企业再融资和还款能力都将是巨大考验。另有关媒体统计,今年以来,已有23只信用债违约。违约主体民企、央企均有,公司债、私募债和中票等均出现案例。两条消息结合来看,确实容易让人产生不寒而栗的感觉。但是,这个到期高峰并不意味着成为违约高峰。
在此,笔者想强调以下三点:首先,出现违约是经济活动中的正常现象。通常情况而言,违约条款是各种经济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见,这是再正常不过的经济活动情况之一,国内外概莫能外。应该说,出现违约是常态,是正常的,而通过投机“违约”获取收益,这在正常的投资市场中,恰恰是不正常的。
其次,违约是个案,并非普遍现象。自2014年3月份,超日债成为市场违约首例以来,违约事件进入多发期,波及面广,有一定的特定经济发展背景:一是企业自身契约意识淡薄、外部约束不力;三是债券市场持续走牛两年多、杠杆不断累加,风险累积。
最后,打破刚兑是恢复市场正常秩序的必经之路。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随着违约案例的增加,监管层没有像以前一样急忙出手进行大规模救助。去除政府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让定价回归市场,利率正确反馈市场供求,恢复市场功能,这是值得肯定的。
总体来看,伴随违约案例的增加,取消债券发行数量的增加,以及债券主体评级的下调,市场各方对违约的认知在不断加深,承受力也在增强,而且,5月份这个债券到期呈年内高峰,并不意味着是违约高峰,因此不必有过多的恐慌。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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