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新闻背景】
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人社部决定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终究是一个市场化的东西。它不应该代替社会的基本保障制度,也不应该给企业造成巨大的负担。延长最低工资调整的周期,应该视作政府尊重市场规律的行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要知道,世界上仍然有一些国家不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政府不希望通过强制手段来干预公司行为。社会劳动力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应该由市场决定,如果过度频繁调整最低工资,看起来很美,很得民心,但实际上是在破坏市场。(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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