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环保部通报火点数7个,与前年同期相比下降84.4%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通讯员 王丹 实习生 李亚茹)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去年全省查处631起露天“烧秸秆”案件,现场处罚10余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共派出巡查组154万次,现场处罚631起,处罚金额10万余元。其中荆门市现场处罚124起,除直接责任人外,还对包联责任人进行处罚,共开出禁烧责任罚款4.5万元;荆州市还在中心城区查处190余起,累计扣减区级专项工作经费679万余元。
湖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江汉平原的荆州市,机械化收割率达95%,秸秆还田率达85%以上;荆门市建设了30个5000吨以上的收储中心,仙桃拿出2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禁烧”专项经费和奖补。
综合来看,去年我省“秸秆禁烧”取得好成绩,环保部通报火点数7个,比前年同期(45个)相比下降84.4%,但夏收过后进入秋季,有些地方却出现了反弹。政府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地方,效果明显;重视不够、处罚不力的地方,则屡禁不止;还有些地方补贴不到位,秸秆大量堆存、留茬高,甚至影响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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