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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起整治“黑的”无证运营可罚1万元

2016-05-31 01:39:0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柯萱)昨日,武汉市交委宣布,6月1日起,武汉市交委客管处联合公安交管局、各区交通执法部门将展开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武汉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是小轿车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无《道路运输证》从事出租客运的;非本市出租汽车用于起点和终点均在本市运营的;克隆出租汽车非法营运的;火车站、机场及周边违停揽客等经营行为的。

一旦查证属实,将依据《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即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和道路运输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由相关管理部门暂扣车辆,没收其违法所得,按每辆车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注销车辆牌证。

根据相关法规,武汉市各区将整治“黑的”非法营运纳入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黑的”的整治和教育力度。同时,将整治“黑的”非法营运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每月奖惩兑现,“打黑”成果也直接纳入“大城管考核”排名。

下一步,武汉市交委客管处将与各区通过常态化的监管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提高“打击黑车”的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并根据武汉市政府的要求,对“三站一场”的整治情况进行排名。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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