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7月15日,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充分体现了行业趋于严管的思路。我们看到,近年来在各方大力推动和市场需求导向下,PE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也给企业融资与成长带来诸多好处。但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劣币”充斥其间,使得PE“跑路”与P2P网贷风险、场外要素市场困局等一样,都引起各界的关注和警惕。
应该说,我国的金融结构优化已经到了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发展各类直接融资模式,以缓解实体部门的高杠杆风险。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中,PE以其独有的灵活性和前瞻性,成为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也使得PE市场需要反思和规范。
首先,在PE行业发展中出现了许多地方政府推动的“运动式”发展。多数地方在金融业发展规划、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中,都制定了鼓励发展PE的诸多政策思路,给予了大量的优惠措施。但是,许多PE自身却具有某种“游牧民族”特点,当享受完优惠政策之后,却并不一定给地方真正带来有效支持。
其次,PE行业也需要通过加强自律和完善,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注重商业模式的可持续建设,突出信息的合理披露,而非注重各类投资“一锤子买卖”,也不能让各类“劣币”大行其道。例如,据基金业协会的统计,在2万多家PE里有69%的管理人已登记、却未备案基金,许多显然是“空手套白狼”,或为其他业务“背书”。
当然,加强PE行业规范、挤出不合规的“劣币”,也不意味着采取更多的行政干预或者“一刀切”的措施,而是应该尊重市场规律,结合PE发展的国际经验,以行业自律、程序规范、信息透明、投资者保护等为着眼点,仍然给予行业“良币”以足够的创新空间,真正促使PE成为实体创业、创新与发展壮大的核心“营养剂”。(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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