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以房养老”试点两年来,仅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了试点。昨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与此同时,把房产留给子女也是最传统的做法。但是“以房养老”却是把老人的房产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获得养老金,老年人过世后,房产处置的权利属于保险公司,而不是法定继承人,这就和传统的理念“格格不入”了。所以试点两年,好几个城市加起来仅仅有42户57位老人参加。
尽管少数人的需求也要重视,但是作为一项大规模试点的政策,其投入不可能没有成本,因而以房养老过于“小众”,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所以接下来的试点、探索还是应该多想些办法,让这个政策具有更强的吸引力。以房养老要进一步提高吸引力,就要和社区养老、到家服务结合起来。毕竟,“养老”所包含的不仅仅是有钱花,更重要的还是有人照料。而且老年人的购买力相对来说较弱,大多数老年人拿着那么多的养老金也不知道该怎么花。
此外,以房养老的账也要算得更明白。比如说,老年人参加以房养老后没拿几年的钱就身故了,保险公司的实际支出和房产的价值存在巨大差异,那么房产的处置权是不是仍然百分之百属于保险公司?在这方面,不妨订出更合理的细则,比如说老人身故后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账单,还可以对房产进行市场评估,然后再根据比例选择赎回房产,或者是把房子交给保险公司处置。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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