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刘迅 通讯员 马志芳 王晴)广告宣传挂靠所谓的“国家机关”,并称药品“由国家专业研发中心推出”,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昨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因发布严重违法广告,3种药品、1种医疗器械被下架,被要求暂停销售、限期整改。
这4种药械分别为: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身灵丸”、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生产的“大风丸”、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目二十五味丸”、深圳市百年康保健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腕式电子血压计”。
其中,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目二十五味丸”,不但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还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并有对功效的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要求。
武汉市食药监工作人员介绍,即日起将暂停这3个药品、1个医疗器械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并对药品进行抽验。此外,违法发布药械广告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连续刊发3天以上,对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向公众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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