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加强金融监管的协同性已经迫在眉睫。而在引人注目的万科事件中,险资通过加杠杆的形式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则对现有的监管体系提出了明确的挑战,对于杠杆工具的使用和杠杆资金在不同市场中流动的系统化监管,已经是当前金融系统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从证监会、银监会到保监会,2016年以来,整个金融监管系统“去杠杆、防风险、强监管”的思路和政策正在进一步明朗化。从当前金融市场资金流动的复杂性和工具产品的多样性来看,打破过去“各管一块”的金融监管格局、防止杠杆风险的跨市场传递,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近一段时间以来,证监会出台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对结构化资管产品杠杆水平进行了限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明确保险资管不得发行具有“嵌套”交易结构的产品;银监会则确认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业内预计这一新规将对银行理财业务资质实行分类管理、对所投资的特殊目的载体对接的资产进行限制、禁止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等等。从金融监管部门的动作来看,去杠杆正在政策层面得到全面落实。
资本天生是逐利的。在当前高收益率产品难寻的环境下,银行理财资金以及其他的社会资金,通过券商保险资管、公募私募基金等种种形式,在股市、债市、期市、楼市等主要市场中左冲右突,引发一个又一个的资产价格泡沫,也把风险传递到了整个金融市场,使得这些领域任何一个出现大幅波动,都会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造成难以估量的威胁。鉴于上述情况,加强金融监管的协同性已经迫在眉睫。而在引人注目的万科事件中,险资通过加杠杆的形式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则对现有的监管体系提出了明确的挑战,对于杠杆工具的使用和杠杆资金在不同市场中流动的系统化监管,已经是当前金融系统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并明确提出,“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降成本的重点是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抑制资产泡沫和降低宏观税负”。资产泡沫虽然在房地产市场表现较为明显,但实际上,资金在金融体系内自我循环也是造成各类资产价格泡沫的主要因素之一。要去杠杆、抑制资产价格泡沫,“打地鼠”式的各自为政只会引发资金不停地“流窜”,因此必须要建立穿透式的金融监管体系,防止杠杆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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