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小区电缆井起火,消防救援时一辆小车挡住通道
本报讯(记者 熊辉 实习生 刘紫薇 通讯员 李国柱)昨日,武汉市汉阳区消防大队对锦绣长江一期业主周某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灭火救援的违法行为,给予500元行政处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实施以来,武汉开出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
7月25日下午,汉阳消防大队处理锦绣长江一期电缆井火灾时,一辆白色轿车占用消防通道而阻碍了灭火救援。多次联系车主挪车未果。
据悉,该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给予该私家车主周先生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消防部门还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锦绣长江物业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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