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日前,襄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违纪问题。其中,多名村镇干部因未报备、邀请非亲属人员、收受礼金等问题受到处分,其违规礼金已全部收缴或清退。
2016年5月9日,保康县黄堡镇人大副主席朱教明举办女儿婚宴,违规邀请非亲属人员30户,并收受礼金6550元。2016年7月19日,保康县纪委给予朱教明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2月,南漳县文工团党支部书记、团长宋宝庆在操办父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取29名同事、朋友礼金8600元。2016年6月12日,南漳县纪委给予宋宝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6月6日,枣阳市汽车站党支部副书记、站长周继军在操办儿子婚宴中,宴请同学、朋友、战友和同事,并收受礼金13000元。2016年6月1日,枣阳市纪委给予周继军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1月,谷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复超为孙女举办生日宴,收受16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200元。2016年3月9日,谷城县纪委给予刘复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8月,东津镇侯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毕元为孙子举办生日宴,宴请侯营村9名非亲属人员,并收受礼金1500元。2016年5月20日,东津镇纪委给予马毕元党内警告处分。
襄城区欧庙镇聂营村党支部副书记周兴荣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关规定,在2016年2月17日举办女儿婚宴前,未向党组织报备。2016年3月3日,襄城区欧庙镇纪委给予周兴荣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5月14日,宜城市小河镇初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胡忠庆为女儿举办婚宴,收受7名学校教师礼金1400元。2016年7月20日,宜城市纪委给予胡忠庆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7月3日,谷城县瞬发民爆公司党支部委员、副经理李国发为孙女举办生日宴,收受公司5名同事礼金2100元。2016年7月5日,谷城县纪委给予李国发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