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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 风险共担才能利益共享

2016-08-18 01:36:2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日前,国务院融资担保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借鉴安徽担保经验推进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借鉴安徽经验、推进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可以说,这为疏解困扰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打开了一个突破口。

长期以来,融资担保行业作为连接银企的纽带,一肩挑两头,既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又为银行分担风险。尤其是在与银行的合作中,更多时候是担保公司承担全部风险。企业无法按时还款时,由担保公司全额代偿,然后再追偿,无形中增加了担保公司的风险,也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此次要求推广的融资担保“安徽模式”,则是由政府、再担保、银行共同分担风险。一旦企业发生代偿,原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银行、地方政府将按4∶3∶2∶1的比例分担风险。这可以算是共赢之举:对银行来说,与担保机构合作,可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对政府来说,可增加税收、撬动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对担保机构来说,增强了其应对风险的能力。

模式虽好,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有的银行通过在实际放贷时直接扣除或预先缴纳保证金的形式,把本应自己承担的20%风险,变相转嫁给企业,使企业贷款成本上升。总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的持续性、稳定性尚待时间检验,也有赖于政策层面的支持和更加强有力的约束。(经济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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