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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发展潜力企业之间债转股

2016-08-23 01:02:0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国务院发文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近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的目标任务是,经过1—2年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较为明显增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年减税额5000亿元以上。

《方案》明确,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企业之间债权转股权等。

取消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

《方案》要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方案》还要求,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将国内植物检疫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清单,在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网站常态化公示。

《方案》还提出,取消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小微企业免征范围。取消大工业用户燃气燃油加工费等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规范新三板发展

《方案》提出,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明确要求央行、发改委和财政部牵头,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通过差别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另外,要求银监会、央行、发改委、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牵头,完善商业银行考核体系和监管指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支持和督促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及时核销不良贷款,做到应核尽核,增强对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投放能力。逐步增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提高不良资产转让的效率和灵活性。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企业之间债权转股权。

《方案》还提出,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合理扩大债券市场规模。要求证监会、央行和发改委牵头,完善证券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规范新三板发展,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改革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合理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在投资者分类趋同的原则下,分别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发行准入标准和审核规则。加快债券产品创新,发展股债结合品种,研究发展高风险高收益企业债、项目收益债、永续债、专项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得超过12%

《方案》提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从2016年5月1日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以上两项社保费率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方案》还提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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