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两把“利剑”。
在我国,公立医院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占了全国药品市场八成以上的份额。公立医院如何采购药品,事关每位患者利益。取消政府定价的新一轮药品价格改革启动后,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采购,无疑成为控制和形成药价过程中最直接的一道“关口”。
但是,从地方实践情况看,仅仅依靠取消药品加成、调整服务价这两项改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以药补医、过度医疗等问题,也不利于建立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部分专家指出,药品价格只是医疗成本中的一部分,而医疗改革的整体目标,是为了降低医疗成本,真正体现出医疗公益性,关键问题还是要推进“医药分开”。因此,在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同时,应加快破除以药补医的体系性症结,尽快完善医疗补偿机制和医保配套政策。
一方面,要让药品通过招标、谈判、定点等方式回到一个合理的区间,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另一方面,要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牵住医疗控费的“牛鼻子”,方能有望打破以药补医的利益链,彻底改变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
只有改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和百姓就医方式,才能让医疗重心回归社区基层,实现有序就医、分级诊疗的服务格局,达到控制医疗费用、改善健康管理效果、提高服务满意度的政策目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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