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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19城连续发布楼市调控政策

2016-10-08 09:41:1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东莞、福州加入限购大军,惠州执行房产“一套一标”

正值楼市“金九银十”交替之际。过去一年,全国一、二线城市楼市的迅猛上涨让许多人“措手不及”,而楼市的过热也迎来了政策的调控。昨天晚间东莞和福州两座城市重启限购限贷,再加上严格楼市管理的惠州,使得本轮全国加入调控行列的城市达到19个。这意味着9月30日至10月6日夜间,共计19个城市先后发布新的楼市调控政策。

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去年“330”楼市新政以来全面宽松政策迎来拐点,楼市或将降温。

东莞:

已有2套房者不得购买新建商品房

10月6日晚间,东莞市政府宣布将在10月7日起施行最新的楼市新政,东莞也因此成为继广州、佛山、珠海后第4个出台楼市新政的广东省内城市。

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同时,贷款首付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福州:

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0月6日,福州加入限购大军。10月7日起,福州市将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同时,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福州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同时,福州将对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等进行巡查检查。

惠州:

成交价不得高于明码标价

同一天,惠州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执行“一套一标”,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明码标价价格。

通知要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商品房,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意向金(诚意金)、定金;不得委托销售代理机构(包括电商)对外销售、收取认筹金或团购服务费;不得由电商或其他机构针对特定项目、特定楼栋、在特定时间以入会等形式收取会费或其他任何费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

通知特别提出,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一套一标”,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等内容,完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申报监制制度,商品房明码标价必须与申报监制的价格相一致,商品房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明码标价的价格。

(本报综合新华社、北京青年报、广州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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